道教网站符咒法事网

做法事合法吗: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凭“喜好”决定立不立案地做法不合法

符法    道教网    2022-06-14    145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免费测算批八字.jpg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凭“喜好”决定立不立案地做法不合法做法事合法吗。

  请不要剥夺本公司地合法权益做法事合法吗!

  事 由:本公司建成只有十四个月地工厂,被股东王景安在其经营期内,伪造手续偷偷卖掉做法事合法吗。目前该股东携款逃逸中。此案被办案机关和林格尔县公安局认定不属于犯罪,而不予立案。长达一年中,办案机关因为根本就没有不立案地理由,所以始终不能向本公司做出合理讲明。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没有不立案理由却执意不立案,与想立案就立案地做法没有区别,凭“喜好”决定立不立案地做法不合法。请不要剥夺本公司地合法权益!

  本公司成立于二零零六年,按照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本公司地所有手续至今一直由另一股东薛中东保管做法事合法吗。十四个月地共同经营期过后,由于意见分歧,决定轮流经营。首轮经营者王景安(以下简称王),在其经营期间得到当地乡党委书记地协助——指示村委会主任(录音证明已移交办案机关)将本公司已向该村委会租赁到并已建厂地土地,在本公司承租期内,却再次出租给王地亲戚唐涛(已附后)。王凭此租地协议和并非本协议土地地址上注册地工商手续,在另外俩股东毫不知情地情况下,把已增值二百多万元地新工厂,私自以六十五万元私相授受“转让”给了宋建斌(以下简称宋),然后王携款逃回山东老家。宋从此以“工厂我买下了”为由,强占我厂至今。去年几经周折,和林格尔县法院勉强受理了本公司地诉讼请求,但是屡次推迟开庭后只给本公司中止裁定书(已附后)但却始终未开过庭,迄今此诉讼仍然悬挂在该法院。此后经几位律师认真研究论证断定此案是“职务侵占案件”,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于是在去年律师起草了《紧急报案材料》(已附后)后,正式向和林格尔县公安局(以下简称该局)报案。数月后本公司得到该局地《不予立案通知书》讲:王、宋地行为不属于犯罪。很快本公司分别向该县级和上级两级检察院,递交了《不予立案理由讲明申请书》和《立案监督请求书》。迄今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只讲明了“转让工厂”地过程(已附后),告知本公司不能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给出处理此案地建议,但是两级检察院始终没有讲明不予立案地理由。今年初,经上级公安机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一科调阅此案卷审查后,下达了内部工作意见函,认定该局应该继续调查,并要求继续完成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前就曾做过,后来却放弃地工作——核查账务。本公司再次积极配合,把十四个月中,共同经营期间所有有王亲笔签字地“欠条”、“借据”、“销售价格确认书”等,一系列有关公司账务地文字证据影印件全部交到该局。并按照该局地要求还提交了经律师时隔一年再次认真分析论证后撰写地《律师意见函》(已附后)。随后在安排核查账务工作时,虽然该局同样要求王也到场,但却始终以种种借口为王开脱,听任其不履行“公民有协助公安调查地义务”,而放任他地不到场,使该调查根本没有进行。面对本公司提供地上述证据、材料,该局不予理睬,拒绝采纳,既不调查更不立案。一年中为了得到不予立案地理由讲明,本公司曾屡次请求屡次遭到拒绝。仅有一次,前不久分管经侦地副局长这样回答:“厂子没卖,咋叫犯罪?!”可是当要求他把此话写下来时,他却矢口否认自己讲过地话。由此看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在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地情况下,发出此《不予立案通知书》,使成立不久地本公司惨遭股东迫害案无法昭雪!面对王、宋私相授受所谓“转让工厂”地罪恶交易,和对本公司实施侵占地犯罪事实,公安和检察机关都应该清楚,本案是“经济犯罪”,绝非“经济纠纷”。《律师意见函》有理有据地分析和论证已经清楚地告诉人们,此案就是“职务侵占案件”,正是公安机关管辖地案件。

  针对本案两级公安与检察机关地现状是:相互推诿,公安局该立案却不立案;检察院该监督却不监督——公安局讲:“公安地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再找就找检察院做法事合法吗。”而检察院却讲:“公安局不给你们侦查,我们不能替你们侦查。”我们该找谁呢?无奈我们只有逐级找相关地上级机关。祈盼尊敬地领导明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本公司一个公道!

  和林格尔县盛大金刚砂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中东 13684750207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做法事合法吗。

本文链接:https://www.daojiaowz.com/index.php/post/35460.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