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手遮天”暴力执法让百姓无家可归: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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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官渡沙园咀村位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人民北路,自1990年开始,沙园咀村被政府列入征收范围,设为房屋建设禁止区,从1997年开始征用土地,1998年12月,全村村民均收到《关于拆迁官桥北小区规划红线内住户房屋的通知》,对村民下达此搬迁通知,村民不知详情,此后土地一直没有被征收,此事不了了之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在此二十多年间,大多数村民只能住在极度危险的房屋中,有大部分是泥砖房和瓦顶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茂名属于雨水较多,台风频繁的地区,每年下大雨刮台风,都会有房屋坍塌,期间多次向村委会和镇、区政府反应情况,政府多次驳回并不管不顾,也以规划建设中为由不予批建房屋,村民对坍塌的房子只能修修补补,年年如此,二十多年来,我们都是自己打井取水饮用,村长家在上沙园咀一直都有自来水,而自来水一直没有引到村里(市中心与我村直线不到3公里),村民只能在2015年村民自己花钱申请引来自来水,每个水表还收取1500元的费用,村民觉得不合理,为了能喝上自来水,只能忍气吞声,无处求助。
据了解,国家上级政府每年每个月都给住瓦房和土胚房的村民进行补贴,这几十年来,村民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助,可是居委会每年都来本村拍照申请补贴,申请结果如何,生活状况如何,村委会和镇、区政府从来不过来也不过问,村民也不知晓,因为村民一分钱也没得到过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沙园咀村地势较低,且排水主要为地表分流方式,由于地势较低加上桥北小区的围墙做阻挡,每年刮风下雨,村民出行都十分困难,每年都有不下百场大雨,雨水淹了路口水深达七八十公分高,经常淹到屋子里面的地面,本来房子已经很脆弱和危险,这是在危险加危险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可是政府从来没有出面帮助过我们,也从来没有视察受灾的我们,也不让我们做任何的修建,只能撑过一年是一年,苦苦支撑了二十年。政府的不关心和冷漠对待,并督促市城管部门经常光顾我们村视察,看有没有施工违建的,如果看到违建的就下达拆除通知,有关系的就花钱搞定,没关系的只能停工拆除,其中出现很多政府机关的针对和违法,令我们村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住着二十年的危房而不敢吭声。
这二十多年来,因为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对老百姓的不闻不问,居委会人员更是贪污不断,让本村村民生活在水火之中达二十年之久,生活条件极差,政府部门不关心和冷漠对待,新闻系统不敢爆光,各种国家政策与我们村民无缘,房屋坍塌和被水灾成了村民的家常便饭,这就是沙园咀村村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1997年开始就讲让本村户口转为非农,如若不转就没人补贴一万元,当初还有协议,村长吴卫森却不但不给我们转户口,1997年还将村民的一百多万补贴款全部占为己有。因为有上级人员的包庇,也没有足够证据起诉,让村长吴卫森逍遥自在至今还一直担任村长。
吴金龙的房屋都是80年代的土砌砖房,没有半点水泥,因为基础不牢,经常渗水、掉瓦,墙体已经严重裂开,部分墙体已经倾斜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村民期盼征收可以改善生活和居住环境,可是得到的却是失望。
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可知,关于《人民北路余段、大园一二路及三路余段建设工程》已经在2017年7月招标成立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2017年7月中旬,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对沙园咀村召开征收搬迁动员会,政府部门要求村民先搬迁后安置,房屋的征收标准按照2012年11月14日的《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进行征收。目前周围房价已经达到上万元每平方米,村民均认为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国家的标准,与目前居住位置房价现状完全脱节,怀疑征收执行单位有故意降低补偿标准,克扣村民补偿金,拆迁后的生活状态远低于目前的生活水平,无法改善村民的生活状况,所以不一样意搬迁,而且政府对于我们安置地的安排也没有安排及落实。
在2017年11月,政府部门再次动员会,并提供了该工程项目的村民安置方案,但是村民没有看到任何的相关批文与安置相关证件,更没有给村民的安置地办理准建证等等,可信度较低,存在欺骗农民的成分,我们不信任此安置方案,并要求办理合法手续后进行拆迁,但是政府部门始终无法提供合法手续,所以一直不一样意搬迁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2017年12月,征收方单位对沙园咀村召开最后一次动员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也没有拿出让村民满意的安置方案,认为我们阻碍了一个二十年的工程(1997年开始计划,2017年进行征收协调)进度,而我们的生活条件被这个二十年的工程耽误了整整二十年,从来没有人谁管过和协调过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2018年1月9日,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发出了一份通告(详情请看通告内容),政府以忽悠式的方法哄骗村民进行签单征收协议书和安置地的分配,已经有大部分的村民上当,此次通告对我们存在极大不公平,极大的损害我们村民的权利。
这个项目是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委托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征收的,政府的搬迁手段却十分的狡猾和恶毒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用各种哄骗、恐吓、威胁的手段让村民签了协议书,征收的赔偿条件极差,我们的危房只有600800元每平方米,混泥土结构只有1040元每平方米,可是周边房价已近上万元每平方米。讲是自建式安置征收村民,但是安置地却没有合理审批手续,村民无法信任,我们这些村民因为当地政府抢走果园山地的手段恶劣,对当地政府失去了公信力,所以一直不一样意签字。
2018年4月22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官渡沙园咀村,全部果园土地和财物遭到新坡镇政府联合多个部门派出警力强行拆除严重破坏以及人身安全遭到攻击并受伤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从4月22日早上9点开始,多台挖掘机已经进入本村,从多方位同时开工,对村民们的果树、竹林、青苗、猪圈进行强拆,事先没有给我们任何的通知,也没有拆除的正常手续文件,我们所有的种植物和财物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也没有对我们的种植物进行点数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4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吴金龙的儿子(吴伟良)看见辅警对吴理择的弟弟进行追打时间进行了拍照,辅警和茂南特勤立刻对吴金龙儿子(吴伟良)进行追打,在攻击中造成公民吴伟良受伤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我们立刻拨打110报警希望能得到保护,在上午强拆和争执的两个小时中我们打了五六次110报警电话要求出警协助,可是都没看到有警察来帮助我们电话询问都讲在路上,其实官渡派出所离我们村不到1公里的距离,上午对吴伟奇的猪圈强拆完毕,吴伟奇事先并没有收到通知。对吴理择门口的果树进行强推,树木堵住了吴理择的家门口,没法出入。
期间,我们让当地政府拆迁的书记出示拆除违建的相关文件,书记讲在送过来的路上,可是一天的强拆工作中,他们都没有出示过任何的相关拆除文件和身份证明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下午2点半左右,挖掘机再次开始对吴海波的山地进行强拆,此前并没有对吴海波的山地进行测量,更没有任何的赔偿协议,我们不断的拨打110报警,但110电台回复拒绝出警不受理,我们讲我们电话录音了,不来是你们的事,后来又回复已安排人员过来,也是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接着挖掘机同时对吴理择、吴金龙和吴伟奇的山地同时强拆,果树和瓦房全部推平。然后我们拨打12315市政府热线进行咨询,对方讲了解情况后帮我们找人出警,回复讲有警察人员在我们现场,我们看到现场是有很多的公安人员在现场帮助新坡镇政府强拆我们。在现场跟我们联系的警员是新坡镇派出所的所长,一看见我们就禁止我们拍摄并没有阻止强拆的挖土机,是要带我们回警局立案,期间还让吴金龙的儿子(吴伟良)出示身份证,我们出示身份证后,跟着副所长到他的车前,我们讲要带上律师函和相关律师材料,后来改主意讲带我们去找镇长协调,然而是带我们走进人堆里偷偷溜走了,事后不理不顾,没有进行立案处理。
挖掘机继续对我们山地的果树和房子全部推倒,仅留下一间吴亚华的房子,那人跟政府人员有关系,还听讲吴亚华把我们的山地款给领了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我们有辆小车停在山地的车库中,他们想各种办法把车库拆了,拆完车库走之后,在我们的车前后挖两条大深沟,让我们的车子没法出来,当地政府的做法令我们底层农民感到胆寒和无助,这些难道都是人民公仆应该做的行为吗?在镇政府和警察的武力威慑面前,我们弱小的农民没有任何的保护,也投诉无门,只能眼铮铮看着自家的财产被武力强拆,令我们农民回忆起建国前受到的种种迫害,当地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面对这样的政府我们农民投诉无门,无法维护我们农民应有的权益,只能求助法律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村民对镇政府的山地清表行为已经起诉法院立案,法院却拖延一直没有开庭审理,而镇政府一直拿着1997年桥北小区的征收批复文件来证明果园山地已经被征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所得材料证明批复文件范围并不包括我们山地,且这二十多年来村民一直使用山地,没有收到过任何的征收款项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根据镇政府的副书记杨敏称,果园山地是给村民做征收安置地的,可一直没有公示过合理的安置地手续,我们要求自己的果园山地做自己的安置地,政府人员却不愿意,讲已经安排做其他用途,此地块是否做为我们此次拆迁的安置地,我们十分质疑。因为政府人员的暴力执法和违法清表已经让老百姓失去公信力。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的(2018) 粤0902行初172号裁定书、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9年4月8日作出的(2019) 粤09行终8号裁定书均驳回我们的诉讼主体资格,其间一审与二审开庭,我们均要求法院调查此地块的归属,法院却不作出调查,也不出调查令,被告还联合官渡村居委会做假证,做出裁定后,我们到茂南区自然资源部(原茂南区国土局)的地籍测绘管理股申请改土地的归属,发现该土地在2012年12月25日土地归属权为茂南区新坡镇官渡村沙园咀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的,有土地证与红线图明显标明土地归属,并非1997年就已经被征收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讲明法院与政府不但做假证,还严重包庇人民政府的违法清表与违法强拆行为。
2018年8月20镇政府公职人员强拆房屋并殴打村民
在村民不一样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期间,受到政府人员的恐吓、威胁、骚扰、谣言等手段,其中用拆除违建手段威胁和逼迫村民,我们通过行政复议才得以撤销其违建告知书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整个征收过程都是政府单方面去执行的,根本没有征求过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也不能有意见和建议,完全是专制行为。
2018年7月20日,我们收到《限期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及搬迁告知书》,7月25日我们用邮寄方式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的告知书做出了申辩,8月3日,我们再次以送达的方式将申辩书交给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而当日,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人员带领测量人员单方面测量房屋面积,且测量结果数据差额较大,次日便在村民门口贴出了《对人民北路余段范围内农户房屋面积丈量的公示》,我们对公示向镇政府提出了异议,而镇政府对我们的异议书答非所问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2018年8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贴出《房屋征收决定书》,8月16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贴出《房屋征收决催告书》,8月17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贴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8月17日,我们对《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做出了行政复议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2018年8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的镇长曾梅青、书记杨超杰、副书记杨敏带领政府人员、警察、武警、特勤等上千人对村民房屋进行非法强拆。当天对村民实行抢、打、掠、夺、毁、吓等卑劣手段,村民无法反抗,对村民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其中村民吴理祥、吴伟良、叶桂梅被殴打致不一样程度受伤,村民谭振玲因为打击严重,伤心过度而轻度中风紧急送120急救,住院多日。村民吴金龙因被政府人员打伤头部造成脑出血,经过多次手术治疗花费了三十多万,政府人员没有出面解决,因为我们手机相机被抢,被打视频没有拍到,无法起诉,吴金龙却因为伤势过重,至今仍是植物人状态,打人者却逍遥法外。这样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样人财两空,苦不欲生。
村民当日为了避免引起人身遭到更大的伤害,只能随政府任意搬离财物,强行拆除房屋,村民的财物损失惨重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我们做出的行政复议,茂名市人民政府已经做出了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书》与《强制执行决定书》,并认定行为违法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但是,房屋已经被强拆,村民无家可归,无人问津,无人处理,其中村民吴亚琼房屋没有收到过任何的征收文件,因为外出打工不常在家,回来房屋已经夷为平地,到市政府想做行政复议,因为没有文件可以证明被强拆而无法立案,村委会和当地政府人员同流合污,根本无法取得证明。我们带着《行政复议决定书》去了市信访部门,信访局人员一直不相信政府会因为没有文件而强拆房屋,根本不会去询问政府的手续是否合法,还称我们信访越级了,让我们去区信访部门信访,区信访部门会交给镇政府信访部门和居委会去处理的,明明是区政府人员和镇政府人员对我们房屋进行强拆的,怎么可能会处理我们的案件,信访无望。我们又向茂名市的扫黑除恶和纪委监察委部门提交材料和反应情况,不是讲不在手里范围就是讲收了材料等待处理,至今也是没有任何的答复,电话咨询就讲让我们去网站查询,官官相卫的做法,让我们无处讨回公道。部分老百姓无法承担法律诉讼费,或因为政府多方面施压和恐吓,让大家不敢起诉,希望相关部门能为村民讨回公道,有家可归。
2019年3月5日,吴伟良、吴伟东通过《行政复议决定书》向茂南区人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直到6月也没有答复和处理,6月6日,吴伟良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越级的方式不予立案,6月13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6月17日收到立案通知,却让我们撤销安置地的申请诉求,不然驳回起诉!茂南区人民法院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推卸责任,藐视法律法规,让老百姓无处讨法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现如今,镇政府还继续对其他村民进行征收工作,手段类似,为了保持国家和党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有效的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在此跪求公安部、监察委等部门可以调查此事,对贪官腐败、滥用职权的官员给予严惩,让老百姓早日脱离苦海,还老百姓一个安稳的家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
向中央纪委监察委和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寄出的举报信一直没有回复处理
由于茂名市各部门之间官官相扣和合法事后对方的反应,互相踢皮球,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希望上级部门得以重视,亲自监察此事,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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