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舟曲救助]买房遭毁约,卖家讲合同无效,中介称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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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遭毁约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卖家讲合同无效,中介称无责
2001年11月4日,我在丁字桥21世纪中介看中一房,交付800元意向金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按中介要求于第二日(11月5日),三方即:买房、卖房和中介三方答成一致:房子总为49万;买房以贷款方式购房,首付22万,贷27万。交10000元定金由丙方保管。并于当天签定合同。
合同内容大致如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9800元整。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100%,计9800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全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100%(9800元);
甲方逾期不交房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按全部房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
乙方逾期不交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所付按全部房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按约时间(30天)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中介佣金等额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中介佣金等客额违约责任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
合同一式三份,都有签字按手印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
2001年12月3日,中介来电讲房贷已经办理,要我们三方一起办理过户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当日,我们三方又坐在一起。中介称房贷已经办下来,但贷款可能要在一月份才能到位,但仍可过户。卖房则坚决不一样意,称贷款什么时候能到位才能过户。出于为对方考虑,因为他也有自己的担心是正常,因此这天我们三方再次答成一致是:房款到位后立即过户。
2001年12月13后,即答成协议后的第十天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中介要我们三方到位商讨其事。结果是:卖房讲他的房子不卖。中介问我的意见。我的意见讲:不卖房可以,那我们就按合同上的合约履行。卖房讲:我们的合同到期,合同属无效。中介称;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我的工作做到位,没有任何的责任。我讲: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当时签合同有什么意义,如果今天毁约的是我,那我的一万元钱你能退还给我。中介不语讲:那我没办法,我不可能拿刀子逼别人把房子卖给你。。。。并讲,现在事情就是这样,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现在就是这样的哪。
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我实在不知晓该如何才好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常常看电视主持人讲一定要去正规合法的经营店买卖,保障自己利益。可我在小心万分的状态下,却也成了一个受害者。为了买房60岁的妈妈跟我跑了一趟又一趟。为了买房省吃俭用凑足了首付可又出现这种状态。今天又去看了同一地段的房子在一个月又涨了三万元。对于我们这种打工的人来讲,又增添了一笔。
望好心的你们给我出出招和合法事过了49天就无效了么,真是的合同无效,中介没有责任吗?我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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