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双树,畜伤人愈:过来看了半天皮球踢了一圈 呼市一小区门前废弃井伤人 排除安全隐患“难住”多个部门……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8月19日晚,呼市的白先生下班回家,结果一个没注意直接掉到了井里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白先生:“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我下班回家路过这,当时井盖上面贴着白纸,但是我也没注意,一踩直接整个人就掉进去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展开全文
白先生出事的地点是在呼市赛罕区学苑东街内蒙古土勘院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记者了解到,就在白先生出事的当天下午7点左右还有其他路过的人也掉到了井里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附近居民:“一个成年人掉进去,手托住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我们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不要掉进井盖。”
居民看见比较危险就在井盖上做了提示,但是当天晚上灯光比较昏暗,井盖的周围也没有警示标识,白先生没注意就掉了进去,当天晚上白先生就给市政部门打了电话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白先生:“大概过了两三个小时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先回去,他明天来,是供排水的工作人员门前双树,畜伤人愈。第二天来了讲不是他们的井,拍个照就走了。8月21日来了个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过来看了一下不是他们的井也走了,没人管。”
在现场记者看到这口井的井盖锈迹斑斑,存在松动的情况,井里有土和石块,并没有看到管道之类的设施门前双树,畜伤人愈。这口井紧挨着小区门口,时不时会有行人或者车辆经过,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白先生:“小区出来的都是老人小孩,掉进去磕了碰了不好,我的诉求是把这个井盖修好,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那这口井到底是归哪个部门管理呢?经过多方沟通,记者联系到了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很快就有人到现场查看了这口井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化粪池的水从这往回倒灌了所以填埋了,化粪池水位倒不是很高,现场进行了勘查,废弃的井也挖开了,井内填埋物比较多,挖出来以后分析了一下应该是一个小区的废弃出户井门前双树,畜伤人愈。这个井现在基本可以判断是归产权单位管理,一般是物业管理,如果没有物业的话产权方还需要再确定一下。下一步我们会责成相关部门和物业或者产权方进行联系,抓紧时间对这个井盖进行修缮,避免再发生各类事故。“
几天过去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安全隐患处理了吗?
白先生当天就向12345反映了这件事,8月22日晚,呼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和内蒙古土堪院小区的物业公司沟通了情况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本来应该是物业负责的,那些井都在一个栅栏里面围着,但是一个月之前大学东路办事处修那个路的时候把栅栏都拆了,物业讲让大学东路办事处换井盖门前双树,畜伤人愈。约好8月23日去看一下,大学东路办事处讲可以去现场看一下。“
8月23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现场,见到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住建局供排水服务中心接诉即办主任 庞培君:“后期在路上修的就没问题,它就符合道路上这个标准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大学东路街道办农大东社区 李书记:“那得联系市政,大学东路办事处没弄,是市政弄的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庞主任表示这口井的产权单位是小区物业,但是李书记却讲土堪院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没有和办事处或者社区签订服务合同,所以这口井并不归他们管理,而且人行道重新铺砖也是由住建局负责门前双树,畜伤人愈。没办法,记者只能联系了呼市赛罕区住建局物业办的工作人员。
呼市赛罕区住建局物业办 李主任:“这个情况我不清楚,这块儿也不归我们管呀门前双树,畜伤人愈。土堪院小区那个物业属于准物业,那是属于街道引进的,这块儿跟我们住建局也没关系。合同这一块有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对这个小区有哪些服务,得先看清楚甲乙双方的合同主体。”
绕了半天相关部门都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可安全隐患却一直存在,之后记者给12345接诉即办打电话反映了这个情况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记者:“投诉是派到哪个部门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12345接诉即办工作人员:“到哪个部门咱们看不到,都是详细记录完之后系统自动分配到相关部门来解决问题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记者:“那啥时候能有结果门前双树,畜伤人愈?”
呼市12345接诉即办工作人员:“处理时限是,一般问题五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十个工作日门前双树,畜伤人愈。因为这个涉及到安全隐患,我们会加急反映到相关部门,让相关部门来尽快处理。”
看了半天,皮球踢了一圈,真没想到一口废弃井居然还把相关部门给难住了门前双树,畜伤人愈。截至8月24日晚12345也没给出个明确答复,相关部门也没一个愿意站出来排除隐患。
▊ 内容来源:青核桃整理自都市全接触
▊ 图文编辑:花沐
本文链接:https://www.daojiaowz.com/index.php/post/51381.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