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系星宿,命在天曹”:道教星辰司命信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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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系星宿,命在天曹”:道教星辰司命信仰研究
古人出于对年岁吉凶的畏惧,逐渐产生出司命神的概念,日本学者稻畑耕一郎曾指出中国历史上的司命神有星辰、灶神、山岳神等许多形象。本文主要讨论其中的星辰司命。本质上讲,星辰司命信仰是建立在占测星象基础之上的一种本命信仰,其核心思想认为个人的年寿吉凶和星辰的运行休戚相关。这一信仰历史悠久,早在殷商卜辞所反应的祭北斗礼仪中已蕴含有星辰司命的观念。及至汉代,中国传统星辰司命学说得到充分发展,基本形成“文昌星”“三台星”“司空星”和“北斗星”几大星辰司命格局。产生于东汉末期的道教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星辰司命学说?唐宋之时,本命元辰、本命星君信仰以及域外星命术在社会上广为流行,这些星命学说对道教的星辰司命信仰又有何影响?这些问题将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一、汉唐道教对中国传统星辰司命信仰的改造
将人命与星辰相对应是汉代尤其是东汉以来社会流行的观念。在汉人的视野中,人与星辰休戚相关,甚至人的尊卑都是由星位来决定。例如王充《论衡·命义篇》提到:“众星在天,天有其象……天有百官,有众星,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所施气,众星之气在其中矣。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在当时的社会中主要流行着文昌星、三台星、司空星司命这三种直接采用“司命”这一特指名词的星辰司命学说。除此之外,更流行的是一种将星辰与人命相对应的星命观念,比如司禄星、司非星、北斗星等,这种观念不一定非要与“司命”这个专有术语共同出现,而是指将个人寿命、吉凶富贵归结为星辰主宰的一种理念。在这种风气的浸润下,产生于东汉末年的道教也不免受其影响。比如汉代道经《太平经》中便多有命由星定的说法:“卯主于东,系命东星”“籍系星宿,命在天曹”“男女成形,老小相次,禀命于天数,于星二十八宿辗转相成,日月照察不得脱……故言四时五行日月星宿皆持命,善者增加,恶者退去。”
道教产生之后,汉代社会中所流行的几种星辰司命理论基本被道教全盘接受。不过传统星辰司命信仰不可避免要经历一个“道教化”的改造过程,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便是将道教的信仰融入其中,将原本更具自然属性的星辰升格为具有宗教属性的星神,下文详述。
(一)南、北二斗、五斗、九皇司命
在所有星辰司命信仰中,北斗司命信仰最为兴盛和多变,这与道教对北斗的特别尊奉直接相关。道教对传统北斗司命信仰的改造首先从将其升格为道教的尊神开始。东汉道经《太上老君中经》是较早记载北斗司命的道经之一,此经中北斗已经升格为能够主管众多神灵的星君。经中提到:“璇玑者,北斗君也,天之候王也,主制万二千神,持人命籍。”此处北斗星被视为能够主管众多神灵的星君。关于北斗七星的司命职责,不同的道经说法并不一致,比如《太上紫薇中天七元真经》中,北斗七星君的职责分别为:“第一枢星阳明真君延生,第二璇星阴精真君度厄,第三机星真人真君保命,第四权星玄冥真君益算,第五衡星丹元真君消灾,第六闿阳星北极真君散祸,第七摇光星天关真君扶衰。”而在《北斗七元金玄羽章》中则变成了:“贪狼星延生,巨门星保命,禄存星度厄,文曲星消灾,廉贞星扶衰,武曲星散祸,破军星益筭。”虽然北斗七星的具体职能存在差异,但就整体而言,它们的职能基本都与人之寿夭祸福密切相关。这说明经文本身重视的是北斗七星对人命运的主宰,并不特别在意具体的职能分配。
到了晋代,社会中出现了“南斗主生、北斗主死”的说法。这一说法最早出现于干宝《搜神记》中,书中提到:“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人受胎,皆从南斗,祈福皆向北斗。”作为天文星宿的南斗本来并没有“主生”这一职能,之所以会在晋代出现,很可能是与当时“北斗主死”观念的盛行密切相关,由于北斗主死的盛行,人们为了与之相匹配,便将主生的职能赋予南斗。南北二斗主生死的说法,很快便被其他道经采纳,早期天师道经典《赤松子章历》曰:“祈北斗落死籍,南斗上生名,延寿无穷。”《女青鬼律》亦提到:“北斗主煞,南斗注生。”此后这一说法在道门内成为定制。后世道经《金锁流珠引》中南北二斗主宰人盛衰的说法不过是主宰生死的改版:“人者是五行所生,六甲始运,有盛衰。盛则南斗所主,衰则北斗所主。人之衰盛,皆属二斗所察。若造恶恶贯已满,天必诛之,则南斗落名,北斗斩形。”
在晋代,道教内还出现了北斗九星(皇)主宰命运的说法,在魏夫人授予杨羲的《上清大洞真经》中就有《九皇上真司命道君道经》一篇,从经名便可明显看出九皇与司命的关系。另外,约出于东晋南北朝的《太上飞行九晨玉经》更是直接提出九星是人命府的说法:“九星者,是九天之灵根,日月之明梁,万品之渊宗也。故天有九气,则以九星为其灵细;地有九州,则以九星为其神主;人有九孔,则以九星为其命府。”这里都是笼统提及九星司命,关于九星的具体分工,《北斗九皇隐讳经》表达得较为明确,经文称引《黄老经》云:“阳明星,天之太尉,司政主非……阴精星,天之上宰,主禄位……真人星,天之司空,主神仙……玄冥星,天之游击,主伐逆……丹元星,天之斗君,主命录籍……北极星,天之太常,主升进……天关星,天之上帝,主天地机运……辅星,天尊玉帝之星也,曰常者阳,主飞仙……弼星,太常真星也,曰空者,常空隐也,主变化无方。”从经文来看,并不是每颗星都与个人的命运直接相关,因此,北斗九星主宰命运的说法更多的是将九星作为一个整体概括而言。《南斗延寿灯仪》中“北斗九皇延生星君”的称谓便是很好的例证。
除了南北二斗、北斗九星司命之外,与北斗司命密切相关的还有五斗司命说。关于“五斗”的职司,东晋末年问世的《度人经》本经已明确提及:“东斗主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中斗大魁,总监众灵。”在后世敷衍而成的《度人经》其他卷中更是衍生出五斗主司人命运的各种职能,例如卷三十曰:“东斗监生,西斗除殃,北斗辅灵,南斗化魂,中斗成真,总监众灵。”卷四十六云:“东斗纪善,西斗降祥,北斗水考,南斗火殃,中斗定刑,燎溺存亡,罪大殒命,责轻受厄。”这些五斗的职能很显然是不同注解者的演绎,不过,五斗职能的丰富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五斗司命信仰在道门中受重视的程度。关于“五斗”还有一种是将二十八宿分属四方为四斗,北斗七星为中斗的说法,这种“五斗”说在宋元道经中较为流行。由于“五斗”的产生依据的是五行原理,本身并没有实际的天文星象作为依据,因此后人作出不同的解释也是合情合理。与北斗七星职能的分配道理一样,“五斗”的创生最重要的还是其对人命运的主宰关系,至于“五斗”的具体指代,相比之下便显得不那么重要。
基于北斗而产生的司命星辰越来越多,以至于道门中甚至衍生出《太上说东斗主算护命妙经》《太上说西斗记名护身妙经》《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太上说南斗六司延寿度人妙经》《太上说中斗大魁保命妙经》等分论五斗的道经。此外,五斗又各有分星负责主宰人的命运,例如《太上说东斗主算护命妙经》便记载了东斗五星的具体职责,分别为:“东斗第一苍灵延生真君,东斗第二陵光护命真君,东斗第三关天大卫集福真君,东斗第四大明和阳保和真君,东斗第五尾极总监真君。”如此精心构建的五斗司命理论,显示出道教星辰司命信仰的日渐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道教的北斗司命理论在唐代还对佛教以及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唐代佛道交往密切,道教北斗司命理念随之进入佛经尤其是密教经典之中,比如在《梵天火罗九曜》文末便附有一套名为“葛仙公礼北斗法”的禳命方法,其文曰:“镇上玄元北极北斗,从王侯及于士庶,尽皆属北斗七星,常须敬重,当不逢横祸凶恶之事,遍救世人之衰厄,得延年益算,无诸灾难,并本命元神,至心供养。”不仅如此,“葛仙公礼北斗法”还出现在后唐同光二年甲申岁(924年)印制的具注历日之中,由此可见道教北斗司命信仰的广泛影响。
(二)文昌、三台、司空、二十八宿司命
除了北斗司命之外,中国传统的几大星辰司命信仰在道教中也是有迹可循。《正一法文十箓召仪》云:“不知生年,言被上三天无极大道太上中玄三天都录司命文昌君召。”《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箓》:“上三天三五元命文昌中官中黄九道司命一十五人。”此处文昌已经被演绎成为道教的司命神君,基本上脱离了原本的自然属性。
三台司命信仰在道教内也有所流传,道教同样将其升格为星君:“上台虚精开德星君,中台六淳司空星君,下台曲生司禄星君。”不仅如此,道教还认为学仙修真之士尤其要掌握识别三台星的方法,并且“每见三台六星,即便拱手存拜”。由于三台司命在道教内没有北斗和文昌司命影响大,所以三台司命更多时候是与其他司命理论一起出现,比如《太上老君说长生益算妙经》提到:“贪狼星主恶气,巨门星主伏尸,禄存星主百鬼,文曲星主口舌,廉贞星主恶梦,武曲星主官事,破军星主魖耗,左辅斗星主人命算,右弼斗星主鬼神,三台星护人身命。”此处三台司命便是与九星司命共同出现,而且还位列九星之后。司空星司命的说法也被道教所沿袭,《上方天尊说真元通仙道经》记载:“天有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间,人星之侧,以司于人。司命二星,主人之功过、年寿、赏夺。司禄二星,主人之禄秩、衣食。司危二星,主人之侨佚不正。司非二星,主人之邪惑多私。”这样的表述基本沿袭了传统司空星司命理论,只是在职能上略作区分。
除此之外,《三洞珠囊》卷七“二十八中法门各数品”还记载了一种“二十八宿”主宰寿命的说法,其文云:“按《三皇三十二天斋仪》云:……人修三皇斋,请二十八宿以释天罗地网……《谢五墓醮仪》云:……凡人家四十六世以来有咒诅盘结者此二十八宿能为人解而散之。《度星经》云:……(二十八宿)皆能传送亡人,不令复连后生之人也。”这里,二十八宿被认为是可以通过解冤、传送亡人来延长寿命的星宿。
二、本命元辰、本命星官信仰在唐宋道教内的流行
本命元辰、本命星君并不是道教的发明,只是道教对其比较重视,将之纳入到星辰司命系统之中。唐末五代,本命元辰、本命星君信仰变得流行,成为道教星辰司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宋代,由于王室对本命信仰的崇奉,为皇帝、皇后建立本命元辰殿、本命道场已然成为惯例。本命元辰和本命星官的凸显使得星辰司命与个人的关系不再像先前那样仅仅是笼统的某某星辰主宰,而是让星辰与个人直接对应,每个人都可以直接对应自己的本命星君,这样,人们就可以直接比照自己的本命星君进行祈禳寻求赐福。本命元辰、本命元君的引入一方面极大补充了道教的星辰司命理论,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了时人对于个人命运的关注。
一般而言,道教将六十甲子神作为本命元辰神,将人出生年的干支作为本命元辰,此外,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将生年干支作为本命,而将对应的七星之一作为元辰的说法。而本命星官,或者本命星君一般指的是出生年时的地支所对应的北斗七星中的某一星官。进言之,本命元辰、本命星君信仰都与北斗司命理论密切相关。之所以选择与北斗星相匹配,元代徐道龄《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注》中有详细的论说:“北斗者,天地之大德大化,真炁正道结为玄象,运乎中天,建四时,均五行,生杀万物,统治天地,察录善恶,无一物不系其所管也。本命者,天一生水,盖自北斗生也。斗在北,旺于水,司生司杀,养物济人之都会也。人禀天地之炁,为男为女,可寿可夭,皆出乎北斗之政令也。”按照他的解释,北斗是统御天地的主宰,万物皆为其所管辖,本命由于与北方、水相匹配,因而与北斗具有了天然的联系。
关于本命星君与个人的具体对应关系,《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提到:“北斗第一阳明贪狼太星君子生人属之,北斗第二阴精巨门元星君丑亥生人属之,北斗第三真人禄存真星君寅戌生人属之,北斗第四玄冥文曲纽星君卯酉生人属之,北斗第五丹元廉贞纲星君辰申生人属之,北斗第六北极武曲纪星君巳未生人属之,北斗第七天关破军关星君午生人属之。”整体而言,道教本命星君所有的对应关系中,只有与出生年地支的对应关系最为固定,其中子、午各对应一星,其余对应两星。关于此种对应关系的原因,隋代萧吉所撰《五行大义》是这样记载的:“子午各独属一星,其余两辰共属者,子午为天地之经。斗第一及第七魁刚两星并是斗之经,建所用指也,自余非所指,故并两属。”也就是说,在萧吉看来,子和午是天地之纲要,北斗第一星和第七星是北斗的纲要,因此相互匹配。
本命元辰的说法道教内并不统一,一种认为本命元辰指的是生年干支所对应的北斗星为本命元辰,这种说法主要出现在《六十甲子本命元辰历》中,其文曰:“甲子本命王文卿……贪狼星元辰……乙丑本命龙季卿……臣门星元辰。”另外还有人认为本命元辰是左辅右弼和六十甲子的说法,这两种说法都出现在宋傅洞真所撰《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经注》中,其中提到:“元辰凡有二等,一者以北斗七元建生为本命星君,即有左右辅弼为元辰也。又阳男阴女冲前一位,谓之元辰,阴男阳女冲后一位,谓之元辰,假如子生男命,贪狼为本命星君,即左辅为元辰星君,子生女命,贪狼为本命星君,即右弼为元辰星君也。如丑亥生男命,以巨门为本命星君,即右弼为元辰星君,女命即左辅为元辰星君也……二者以六十甲子为本命星官……假如甲子生男命,以辛未为元辰星官,女命以己巳为元辰星官……”简单来讲,就是说如果本命是北斗,那么其元辰即为左辅或者右弼,这种推算元辰的方式较为特别,当是傅洞真的新造。而后一种推元辰的方法与敦煌写本《推人占法》的记载相同,采用的应是中国传统的禄命术。
唐宋间道经《太上老君说五斗金章受生经》还出现了以人命的天干与五斗相对应的说法:“人生下土,命系上天,人之生也,顶天履地,有阴有阳,各有五行正气,各有五斗所管,本命元辰,十二相属,且甲乙生人东斗注生,丙丁生人南斗注生,戊己生人中斗注生,庚辛生人西斗注生,壬癸生人北斗注生。”此经中也提及本命元辰,只是不知在此处采用何种解释。
此外,《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在提到“本命星官”之余还提及“本宿星官”。宋代傅洞真对此的理解是:“本命星官者,谓六十甲子所属本命星官也。凡天之所赋,人之所受,皆属本命星官之所主掌,无有差忒……本宿星官,二十八宿星君,本宿星有二等,一曰本命年之宿直星君,假如甲子年,角宿值年,即是角宿天门星君为本宿星官也。又一等禽演以定胎息命星,三位主于三元三限之数,亦曰本宿星官也。”按照傅洞真的解释,本命星官是六十甲子所属本命星官,应当指的是北斗七星官,而本宿星官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二十八星宿从“角”宿开始顺次与本命年六十干支相对应的星宿,一种是紫微斗数所定的胎息命星。而元代徐道龄对此的理解则是:“本命星官者,如子生人属第一贪狼星君是也……本宿星官者,阳则虚宿、阴则女宿也。”此处,本命星官和北斗七星的对应关系延续了前人旧说,而对于本宿星官,徐道龄则是按照阳和阴的差异分别与虚宿和女宿相对应,按照中国传统二十八星宿和天干地支的对应关系,虚、女二宿都是与地支中的“子”支相对应,这一点并无异议,不过他将虚、女二宿做阴阳之分的做法可能是与虚、女二宿的天文星占含义有关。古人认为当虚宿夜半居于南天中时恰是冬至节气,冬至时一阳初生,标志着新一年的开始,《春秋·佐助期》中即有“虚神为开阳”的说法,暗示“阳”的属性;而女宿又名“天女”“须女”“婺女”,星占学上多与布帛、女工、嫁娶有关,女性色彩明显,暗含“阴”的属性。
关于祈禳本命星君救度灾凶的实践方法,道经中多有论说,《北帝七元紫庭延生秘经》提到了食用命谷:“第一阳明星,子生人属之,食黍米……第七天关星,午生人属之,食小豆。”在此基础上,《北斗七元金玄羽章》增加了与命木的对应关系:“贪狼星,子生人属此星,泰山松柏树下生,急性,食粟,有厄,带此符并粟七粒……破军星,午生人属此星,泰山松树下生,食小豆,有厄,带此符并小豆七粒。”将命木与泰山相联系,很可能是受到泰山主管人生死的影响。此外,经中所言命谷之说亦异于前文,原因待考。除了在遇逢灾厄时佩带七星符和命米之外,北宋道经《上清镇元荣灵经》还提到可以通过称诵本命星君名号以消灾避难:“凡人,不问贵贱,年生大小,皆属北斗星君。记其所属星君,若有急难困厄,当呼其名,救我助我,三呼三拜止,其星辰即救之。若不记所属星君,通呼七星名,救护解之矣。此天道大要也。”上述二法简便易行。此外,在本命星君照临之时进行斋醮祈禳也是一种常用的救度方法,不过显然更为复杂和隆重,因此,这一方法通常是在人们遇到大的灾厄时或者是为王公贵族所喜用。
三、唐末五代域外星命术对道教星辰司命信仰的渗透
唐末五代之时,随着密教的传播,西方天文星命学说陆续传入中国,尤其是九曜观念及以此推算行年的星命占验和禳除之术,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崇信,行用甚炽。这些来自域外的星命理论和方法对道教的星辰司命信仰产生了重要影响,尤以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为代表。
杜光庭所著《广成集》中有不少词作涉及星命思想。在这些醮词中有些是以“九曜”命名,例如《张相公九曜醮词》《鲜楚臣本命九曜醮词》等。“九曜”是对域外日、月、五星以及罗睺、计都九种星曜的总称,仅从醮词名称上看,杜光庭已经将其用于道教的斋醮之中。通过进一步对《广成集》醮词中星曜所示吉凶善恶进行考察,结果发现“土星”“火星”“罗睺”“计都”四曜多与凶祸并称,而“木星”则与吉事相连。将五星作善恶区分尤其是将“土星”视为恶曜的观念明显不是中国传统五星的特征。相反,在外来的“九曜”观念中,星曜才会有善恶之别,这在密教典籍中十分常见,例如唐代高僧一行所修述的《梵天火罗九曜》便详细论及九曜的吉凶。杜光庭在《广成集》中谈及的星曜吉凶与《梵天火罗九曜》的记载基本一致,这表明杜光庭不仅仅是借用“九曜”的名号,而且对“九曜”吉凶的观念也已经非常了解。前文提到的都是杜光庭对于“九曜”理念和思想的理解和使用,其实唐末五代社会中盛行的域外星命技术——“九曜行年”和“运命十二宫”是有一套严格而系统的操作理念和方法的,比如“九曜行年”星命术的基本理论认为“九曜”中依次有一颗星曜负责主宰人一年的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命运依九年一个周期更替。“运命十二宫”则是一种基于本命宿(二十八宿之一)和七曜以及“命位”“财物”“兄弟”等十二宫相对应的一种更为复杂的星命术。那么杜光庭对这些专业的星命技术是否通晓?来看《徐耕司空九曜醮词》的记载:
伏闻,天府地司,主张命籍。南宫北斗,统录死生……又自行运之中,方当厄会。火星飞于小运,天符入于中宫。水曜伏刑厄之乡,土星退愁烦之宿。
此斋醮词中涉及的星曜有火星、水星和土星,其中火星是与“小运”这一中国传统禄命术语相连,“水曜”与“刑厄”,“土星”与“烦愁”对应。按照“九曜行年”的理论,每年只有一个星曜照临人命,因此只能是水星或者土星一个星曜主宰,由于斋醮词中并没有过多的提示,因而暂时无法判定行年星曜是哪一个。再据“运命十二宫”的理论,“刑厄”和“烦愁”并不是“运命十二宫”中的任何一个,因此,也很难断定杜光庭是否采用了“运命十二宫”的理论。此外,此斋醮词名为“九曜醮词”,实际却提到多种司命职司,其中既有本文所重点讨论的“南斗”“北斗”这样的星辰司命神,又有“三官”“地司”这样道教传统主司命运的神灵,很显然杜光庭在具体的斋醮词中综合了不同的司命理论。
经过笔者对杜光庭《广成集》中涉及星命的斋醮词的梳理统计,现在能够肯定的是杜光庭在斋醮词中运用了九曜吉凶的思想以及中国传统的禄命之术,至于是否采用了“九曜行年”和“运命十二宫”这两种有所特指的专业星命技术,由于其斋醮词中没有进一步的提示,我们尚难以确证。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杜光庭写就的“本命斋醮词”中,很少提及道教流行的本命星君与北斗七星,他所采纳的几乎全是来自域外的星命思想,这表明道教在具体实践中具有很强的自主选择性和个体差异性。
在杜光庭之后,作为外来的“九曜”被后世道徒改造成为北斗七星的下属,宋代傅洞真在《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经注》中提到:“一罗睺,二土宿,三水星,四金星,五太阳,六火星,七计都,八太阴,九木星,其九星配合,亦当属斗宫所管,行年遇之,论强弱宫分或凶或吉,如遇为凶,亦当设告斗宫而禳解之。”很显然,傅洞真在这里对中外星曜(此处的“九星”是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突出的是其外来身份,不是真的认为太阳等星曜是北斗的下属)作了高下之分,凸显出道教的本位思想,由此不难看出,外来星命技术虽然对道教的星辰司命信仰有过影响,但最终难逃被“收编”的命运。
四、余 论
事实上,道教诸多星辰司命学说在具体实践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分野,道教对于星辰司命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的,甚至同一个人,同一部经都存在彼此相异的说法,这给我们理解道教星辰司命信仰带来极大的困难。不过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道教星辰司命信仰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以实用性为先导。也就是说,在实际的斋醮祈禳过程中,道教星辰司命往往追求的不是推算的具体方法,而是采取将不同星辰司命形式共同罗列的方式,来满足不同的信仰需求,这种“大杂烩”的方式虽然看起来毫无章法,但是却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民众的实际需求,反而更有利于道教星命服务的开展。比如杜光庭所编《太上宣慈助化章》中便出现了“南昌益算君”的称谓,其文曰:“为某上请文昌宫中寿命君,次请南昌益算君拔命君……主为某延请生命,增益寿算,永保存活。”此处的“南昌”其实是“南斗”和“文昌”的合称。再比如在《金箓设醮仪》中记载的禳星仪式中,所祈请的神君便包含了几乎前文提到的各种星辰司命神:“北斗中高上玉皇尊帝,北极玄卿大帝,日宫太阳帝君,月府太阴皇君,五方五德星君,玄都四曜星君、南斗六司星君、北斗九皇星君、东西中三斗星君、五斗中神仙诸灵官、天罡大圣奎光帝君、三台华盖星君、二十八宿星君、十二宫分星君、六十甲子星君,皇帝本命星君,皇太子本命星君,帝座照临真宰,周天宿度星真。”祈请如此众多的神灵出场是道教斋醮仪式成功的保障。可以说,道教的星辰司命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更加注重的是祈请的目的,因此可以依据不同的需要祈请不同的星神出场。正因为祈请的灵活性,也就更容易为民众提供更便捷的禳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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