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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道教:在重庆市南川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吗?

符法    道教网    2022-11-10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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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重庆市南川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吗南川道教

  南川交警硬要把处于过渡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并追究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

  2019年8月31日09时38分,胡君瑶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南川区南平镇方向往南川城区方向行驶,与行驶在前方周伟驾驶的重型货车同向而行,在过了重庆市南川区让水坝加油站入口后,在加油站出口,周伟驾驶的重型货车逆行转弯进加油站去加油时,胡君瑶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先避让转弯的货车,再侧翻在大货车前方,胡君瑶当时还有试图爬起来的动作,后被周伟大货车碾压,造成胡君瑶当场死亡南川道教

  2019年11月05日,我方已接到南川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把胡君瑶驾驶的雅迪牌两轮电动车的认定为机动车,并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承担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南川道教

  经查阅购车信息、咨询购车所在地电动自行车登记点人员、办理的临时号牌和购买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据国家工信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渝市监通告〔2019〕2号、重庆当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官方宣传报道等,我方认为胡君瑶所骑两轮电动车,理应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南川道教。主要依据如下:

  一、所购车辆明显缺乏上机动车牌照的重要文件南川道教,无法正常上牌

  车主2018年11月14日购买雅迪电动车,出厂仅含合格证、车架号、电动码,无机动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南川道教。而无上述两项资料,无法正常上机动车牌,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与现实情况不符。

  二、国家工信部、重庆市有关部门设置了过渡期南川道教,明确该类型车辆被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2018年5月15日, 国家工信部组织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同时设置了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厂商在过渡期间(即2019年4月14日以前),生产、销售的两轮电动车暂不适用于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仍可生产和销售,且被视为合法的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南川道教

  基于以上新国标对过渡期的设置,重庆市出台渝市监通告〔2019〕2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部分具体内容为:为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2019年4月15日以前在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的过渡期(2019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4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信息牌南川道教。同时,把这类不符合新国标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车主于2018年11月14日购买该车,属过渡期内,同时有国家工信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支撑,理应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南川道教

  三、南川区、开州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点能将该车正常登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南川道教,10月2日该车取得了临时信息牌,购买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根据购车信息(特别是车架号),今年9月,我方实地咨询南川区自行车登记点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该车可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预登记, 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南川道教。此外,购买的保险也必然是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根据合格证、车架号等信息该车在10月2日取得了临时信息牌,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四、人民网关于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新规的报道

  根据2019年5月1日人民网关于《重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有新规》的报道,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要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新国标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新国标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南川道教。10月15日后,该负责人提醒,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并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同时不允许载人。这充分讲明,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10月14日以前,上路行驶并不要求有驾驶证,驾驶并不违法。

  此外,南川区对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时间是2019年6月10日至10月14日, 胡君瑶发生事故时间是2019年8月31日,尚处于登记期内南川道教

  基于上述理由,胡君瑶购买的两轮电动车无法正常上机动车牌,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10月14日以前,上路行驶不要求有驾驶证,驾驶当然也不违反相关规定南川道教

  南川区交巡警支队把正处于过渡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认定为机动车,并追究驾驶者的法律责任,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设置的过渡期,无视渝市监通告〔2019〕2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无视重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的新规南川道教。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纠正南川区交巡警支队的错误认定,因为正行驶在重庆市内胡君瑶驾驶的这类超标电动自行车太多了。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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