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道教:控告吉林延边州法院剥夺公民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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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的,而不应该依据法院院长个人的意志决定法院的执法行为延边道教。
受压胜在2019年1月10日到延边中级法院起诉龙井市法院,2010年强迫与之签订的【息访协议书】违法时,延边中级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借口,不予立案延边道教。告诉受压胜到做出违法决定的龙井市法院去立案,如果龙井市法院决定立案了,再由龙井市法院报请延边中级法院,再由延边中级法院指定一个与龙井市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审理。如果龙井市法院不予受理,就只能走信访了。
国家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驶管辖权的,由上级法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延边道教。
显然,受压胜起诉的是龙井市法院,再让做出违法行为的有管辖权的龙井市法院继续审理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回避原则的延边道教。
既然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有明文规定了延边道教,作为上级法院的延边州法院为什么不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
受压胜知晓现任延边中级法院副院长金正龙就是当年与之强迫签署违法的【息访协议书】的人延边道教。现在,金正龙院长权倾朝野,又怎么可能否定自己过去做过的违法行为?要是品行廉洁,当年又怎么会强迫受压胜签署违法的【息访协议书】?
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即使法院不予立案,也要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讲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延边道教。受压胜要求延边州法院出具书面裁定时,回答是:没有。
受压胜没有办法,只好在2019年1月15日向对其作出违法行为的龙井市法院递交了起诉龙井市法院的起诉书延边道教。
龙井市法院答复讲:你的案子既不是民事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又不是行政案件,我们无法立案延边道教。
大家看看延边道教,延边中级法院的行为就是剥夺公民的起诉权,让你状告无门,这就是那些腐败法官们对待老百姓的一种打法,而且是一贯使用的伎俩,卑鄙不?无耻不?!!!
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公开亵渎国家的法律延边道教。制造一个让你状告无门的局面。
让违法的案件石沉大海,百姓的冤情永远不得昭雪延边道教。
我们只是想通过百姓声音栏目延边道教,让全国人民看看腐败分子是怎样亵渎国家法律的?又是怎样迫害受压胜的?
我们期待着有朝一日国家的法律能有自己的尊严和威慑力延边道教,
期待着这一天早日到来延边道教!
苗福君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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