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说《道德经》·第五十八章: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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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道德经》·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解文:以貌似糊里糊涂的宽厚方式治理国家,人民就会保持淳朴忠厚;以明察秋毫的严管方式来治理,人民反而会变得狡黠。这说明坏事能变成好事,好事也能变成坏事,谁知道一件事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公认为标准的合适做法,会变得不适用,好的东西会变成不好。人们对事情究竟是好是坏看不明白,或者迷恋已经认可的做法,排斥变通,这都是根深蒂固的常人心态。所以圣人的做法是:坚守原则,但不会生硬、死板地坚守;行事抓住要害,但不会因而伤人;说话直率,但不会直率到冒犯人;圣人形象高大,但不会令人望而生畏。)
(张说)本章主要论述事物的辩证性质。这是道家最经典的思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闷闷,是昏昧、糊涂的意思,转义为宽厚,松懈,其实就是指“无为而治”。“无为而治”好像是糊涂治理,不作为,但结果却很好,百姓能“自化”,能维持淳朴的天真。察察,是严厉、苛察的意思,指有为而治,即管得很严很细,很“勤政”。勤政是好事,但结果却不好,淳朴的百姓变狡猾了。为什么呢?中国现代流行一句俗语,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跟老子的意思差不多:统治者把人的行为规定得死死的,人们就会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这不就是狡猾(缺缺)吗?统治者都希望百姓听话,笨拙的统治者往往以苛察方式要百姓听话,结果形成治理与被治理之间的博弈,百姓表面听话,实际变着法不听话,钻空子。这样一来人不就变狡猾了吗?老子认为,要百姓听话,最好的方法是没有话让百姓听,百姓就不会纠缠于“听与不听”的博弈思维中,只会听从内心的需求,而人的内心不会无端生出“邪恶”,所以会始终保持“淳淳”。“邪恶”,是为了对付异己力量而生发出来的博弈力,严苛的管理就是人们的异己力量。这是治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本章的重点是阐述事物的辩证性质,接着就说了举世闻名的经典话语:“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祸福相依”是极其重要的行为哲学观,比黑格尔的纯理性辩证法不知高出多少倍。黑格尔的辩证法像西方所有哲学(除了马克思主义)一样,始终停留在认知层面,对社会实践没有直接影响。而老子的辩证法却成了中国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人百折不挠、屡败屡战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国民族与文化没有中断的认知原因。黑格尔说中国没有哲学,是因为他很狭隘,把哲学仅仅理解为纯概念推论,这就是西方哲学与社会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根本原因。而“祸福相依”等中国哲学概念不是概念思辨的结果,是农耕文明经验认知的产物,与中国社会的实践直接融合,使中国人养成从多元、多变的角度看事物的思维模式,所以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至暗时刻耐心等待光明,在顺利时能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比如,当今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为什么灾难先发地的中国,居然成了全球抗疫的大后方呢?这就是中华民族深知“祸福相依”辩证关系的鲜活例证!当武汉爆发疫情之初,中国政府以西方政府无法理解的坚决性、严密性、快速性,实施了被非议为“剥夺人权”的封城措施,这才转危为安,把坏事变成好事。坏事出现,只要正确对待,就会变好事。这是中国人都明白的道理,是老子的功劳。西方缺乏“祸福相依”理念,它们只有零和博弈观念,所以不仅对中国疫情幸灾乐祸,而且毫无防患未然之心,再加上经济效益重于生命的资本主义价值观,遇到疫情便一败涂地,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文化的必然。这就是典型的文化差异。俗话说“是驴是马拉出来遛遛”,“自由民主”对所谓“专制独裁”围剿了几十年,一场疫情就毫不费力地揭露真相,围剿者原来只是“纸老虎”!
中国历代重要人物无一不具有“祸福相依”的行为观。勾践卧薪尝胆,曹操赤壁败后仰天大笑,曾国藩与太平军交战的“屡败屡战”,红军的长征,等等,他们的认知基础就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事情究竟是祸是福,全在如何对待。“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事物本来就暗藏着好与坏的因素,所以要有“祸福相依”的心态,逆境时淡然等待,顺利时居安思危,是最正确的应对心态,这样的心态加上“顺势而为”的行为方式,终能笑在最后。可见,老子哲学不是黑格尔、康德式的纯思辨推论。西方人说,中国古代经典只有论点,没有论语,不是标准的理论。这正是东西方理论的区别所在。从希腊传承下来的西方理论,是形式逻辑的产物,结论是思辨推论的产物,与经验有差距,是需要证明的。而中国古典理论是生活感悟的抽象,不需要证明,因为直接诉诸人的经验。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这是进一步讲述“祸福相依”的道理。前面说过,“正”与“奇”是两种不同的应对方式。“正复为奇”可作两种解读:1,“正”变为不正;2,适合用“正”的地方,有时候适合用“奇”。两种解读都揭示了“正、奇”的辩证关系。根据第一种解读,是指“正”之为“正”是有条件的,是相对的,不是固定的。比如,“无为”是治国的“正”道,曹参当宰相时“无为”,完全承袭萧何的做法,是为“正”;张居正当首辅后,一反曹参的做法,不承袭前任做法,力行改革,岂不是“正复为奇”?从第二种解读看,到了张居正的环境中,“奇”即为“正”。如果张居正也“萧规曹随”地“无为”起来,明朝就继续积弱积贫了。“无为”在曹参时代是好事,但到了张居正时代,“无为”是坏事,这就是“善复为妖”的意思。
关于“人之迷,其日固久”的解读历来比较模糊,注家都没有指出迷什么。我认为也可作两种解读,其一,是说常人搞不懂好事怎么就变坏事了呢?很迷惑。其二,人们认为好的就始终是好的,坏的固定是坏的,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两种解释都行,但以第二种为好。因为祸福相依是辩证思维,它的反面就是机械思维。《道德经》关于辩证法的语录有很多,如“物壮则老”、“曲则全”、“大辩如呐”、“信言不美”等,最经典的就是本章的“祸兮福所倚”,其哲学基础就是循环论。循环论是中原这个地理环境的特产,这个问题有机会再详说。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最后指出圣人的行为是如何体现辩证性的。“方”,是方正,即原则性。“割”,用刀生硬地割除、割断,就是不肯通融、伤压胜情的意思。情、法兼顾,是中国文化的又一特色。做事必须有一定之规,否则难以成事。但规矩与人情有时候会有矛盾,两者兼顾,就是“方而不割”。守规矩又能顾人情,是很难的,可见中国文化是智者文化。“廉而不刿”与“方而不割”是一个意思。“直而不肆,光而不耀”的基本意思也一样,都是指情法兼顾:为人直率,但不放肆;形象很光彩,但不刺眼。古人喜欢用排比句说明一个意思,目的是强调中心意思。“圣人”是指得道者。做事守规矩但不讲人情的不乏其人,古代的酷吏就是。牺牲规矩徇私情的人也很多,而既守规矩,又顾人情,只有得道者才能做到。这是辩证法在行为中的体现。众所周知,解放初,革命功臣、高级干部刘青山、张子善犯了贪污罪,该判死刑。但他们有功,许多人为之说情。中央决定死刑,不过同时定了4条特别措施:(1)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2)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3)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4)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这就是“方而不割”,情、法兼顾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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