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网站符咒法事网

厌胜术:《洗冤》:为生民司命 | 清代命案如何检验取证?

符法    道教网    2022-10-11    150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免费测算批八字.jpg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洗 冤

清代命案检验取证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丛书)

作者:茆巍

定价:80.00元

商务印书馆 2022年8月

编辑推荐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厌胜术。”这是宋慈对命案检验重要性的总结。

本书以清代为例,以考证的笔法展现了中国古代命案检验这一对于当代读者而言久远、陌生,却又在想象中有几分熟悉的历史场景厌胜术。作者分别从请代法医理论、命案检验人员构成、命案取证程序、相关制度安排等几个方面展开,呈现了清代命案检验的工作标准、检验技术较过去朝代的发展变化、检验如何具体进行、官员与仵作等检验参与者在其中如何分工,以及对于当事人不服检验、官仵错误检验等情况的官方处理规则,揭示了这一与当今法医工作具有明显差异的体系背后所蕴含着的古今截然不一样的身体观念。

绪 论

从一定程度上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洗冤的文化厌胜术。所谓冤,许慎《讲文解字》云“冤,屈也,从兔从冖,兔在冖下不得走,益屈折也”,《辞源续编》则谓“屈也,枉曲也,仇恨也”。因此,它既是一种事实状态,亦是一种情绪概念——中国人极不愿意看到冤抑。对“小民”来讲,冤是一种压抑,是一种诉求,是他人对自己所守“分”的侵犯,因而“被害冤民,吞声忍气……恳乞执法明刑,严惩逆仆叛主之罪;验契查册,深究虎彪作乱之条”。 对官员来讲,洗冤则是职责,无冤是对他工作的高度肯定:“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窃思狱莫大于人命”,与人命相关的冤当然会引起更高程度的重视厌胜术。《礼记·礼运》篇云:“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即认为天地不能没有核心,而人也不能离开天地,人的性命存亡与天地发生一种自然的关联。从冤的角度而言,人们相信,一人如果冤死,无论是无辜遇害,还是枉死于司法不公,都会产生怨冤之气,而怨气积塞,则会导致非正常的自然现象出现:所以西汉东海孝妇被太守以杀姑罪冤杀,郡中枯旱三年;所以窦娥许愿“倘……我不要半星红血红尘溅,将鲜血俱洒在白练之间,四下里望旗杆人人得见,还要你六月里雪满阶前,这楚州要叫它三年大旱,那时节才知我身负奇冤”,并一一得到应验。

展开全文

冤屈、冤气、冤魂还会报应到刑官身上,影响他们的官、禄、寿,并会远及其子孙:“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是无冤的福祥;“为朝歌长时,杀贼数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余年,家门不增一口,斯获罪于天也”,则是有冤的相报厌胜术

故历代帝王莫不恐有冤,“成帝怵阴阳之失序及冤魂之祟作,哀帝常命大夫周行郡国,平反冤狱厌胜术。而 历朝帝王,更无不以冤滥残生为莅政牧民的大戒”。释冤、洗冤亦紧紧地与官员的职责相联系,曾署理、研究地方狱事并编纂成书的宋人桂万荣即告诫讲:

凡典狱之官实生民司命厌胜术,天心向背,国祚修短系焉,比他职掌尤当谨重……不然,横致四无辜于死地,衔冤千古,咎将谁执?(《棠阴比事选·序》)

同时可以确定的是, 自宋时起,“洗冤”一词还与命案处理中的一个环节——检验,紧紧地挂上了钩,从宋慈的《洗冤集录》始,至清代一百多种检验用书,绝大多数都以“洗冤”二字命名,即便是清王朝以官方之力校订当时之检验用书,并刊颁天下者,仍以“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命名之厌胜术。 因此,检验亦从此承载了一种沉重的文化使命与制度使命:

事莫重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厌胜术。杀人者抵,法固无恕;施刑失当,心则难安,故成招定狱,全凭尸伤检验为真。伤真招服,一死一抵,俾知法者畏法,民鲜过犯,保全生命必多。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杀两命、数命,仇报相循,惨何底止?人命重狱,关系匪小。(《律例馆校正洗冤录·检验总论》)

《宋提刑洗冤集录》目录(元刻本)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是中国古代司法官员的断狱准则, 同样还是处在检验一线的仵作能背得“滚瓜溜熟”的“职业规范”厌胜术。在本书集中论述的清代,就检验于命案之重要、与洗冤之密切关联,时人亦反复论述讲:

命案以验伤为要厌胜术。(《牧令须知》)

人命重情,全凭尸伤定案,伤杖相符,供情明确,问拟始得平允厌胜术。(《钦颁州县事宜》)

平政之道,教养兵食之外,莫要乎听讼,而听讼中,其最难以片言折者,又莫过于人命厌胜术。盖已死朽骨,既不可起九原而问之,而生居两造者,复各匿情饰辩,伪易乱真,邪将胜正,倘更五过成疵,审克未力,则冤将沉锢,不可或白。(《读律佩觽》)

合面检骨图及检骨格开始部分

检验,今日或曰“法医勘验”,再广而言之曰“司法鉴定”,作为一个技术的门类、一个医学的分支,在中国古代却背负着国祚修短、勿干天和的使命厌胜术。它究竟如何来应对这一使命?又能否完成这一使命?这便是本书关注的问题。对此,作者选择中国历代王朝中的最后一个——清朝为研究对象,就检验的运作深入展开探讨。

节选自《洗冤——清代命案检验取证研究》绪论厌胜术,注释从略

洗 冤

清代命案检验取证研究

大辟之狱厌胜术,自检验始

透过清代“宋慈们”的职业生涯

观中国古代的司法发展

内容简介

该书结合多种史料,具体对清代法医检验技术与制度进行了研究,作者分别从清代法医理论、命案检验人员构成、命案取证程序、相关制度安排等几个方面展开,分三篇展开论述:上篇 “洗冤之术”,探讨自宋至清洗冤技术与相关用书的发展,结合现代法医学、中医学、医疗史知识,探讨其进步的根源与动力,并由此结合《洗冤集录》的产生探寻传统检验知识的本质厌胜术。中篇 “官仵与文书”,聚焦于清代检验活动的具体负责者——地方官员及仵作,并对检验中重要的代验现象及其沿革作出解读。下篇 “检验与处分”,探讨的是检验的具体运作,依初验、复检、终结、处分的脉络作了展开。

作者简介

茆巍,安徽宣城人,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曾于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任职多年厌胜术。学医不成,学法无心,潦倒不通世务,愚钝只识文章,最后转做教职,现为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目 录

(上下滑动查看)

绪 论

上篇 洗冤之术

第一章 空谷绝音——宋慈及《洗冤录》

第二章 整齐划一——清《律例馆校正洗冤录》的诞生

第三章 异彩纷呈——清代洗冤文本的兴盛及洗冤技术的发展

第四章 官科技——洗冤检验知识的定位

中篇 官仵与文书

第五章 官员

第六章 仵作、其厌胜术他检验人员及检验工具

第七章 检验文书

下篇 检验与处分

第八章 围绕尸体的博弈

第九章 初验

第十章 覆检

第十一章 输服下的终结

第十二章 过错与处分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本文链接:https://www.daojiaowz.com/index.php/post/64107.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