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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道德经》·第六十八章:道德经

符法    道教网    2022-01-25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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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说《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解文:真正的勇士,并不全靠武力;善于打仗者,不会意气用事;老打胜仗的人,是不会硬拼的;善于用人的人,一定会尊重被用之人。这都是“不争”的具体行为,说到底,“不争”的结果,是借助他人之力为己所用,这符合古往今来最高的行为之道。)

  (张说)本章指出“不争”原则在不同场合的不同表现。“不争”是原则,在不同的具体场合,具体表现是不同的。懂得“不争”在不同场合的特定表现,才算掌握了“不争”的真谛。否则理论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老子用排比句,指出“不争”态度在四种情况下的不同体现。在见义勇为的场合,“不争”即不全靠武力。靠什么?靠明辨是非,靠智慧。换句话说,与恶势力抗争,武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利用情、法、理给出的机会。而在两军对垒的场合,“不争”的表现是不能因激烈情绪而出战。《孙子兵法》云:“主不可以怒而兴师 将不可愠而致战”,这是“不争”的又一个具体应用。常打胜仗的人,是不会跟敌人硬碰硬对抗的。这是“不争”的另一种体现。在使用人才的场合,“不争”体现为尊重人才,做好后勤服务。老子是在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学“不争”理论,必须联系实际,能知道“不争”在不同场合的不同体现,才算学会理论。一个理论在不同场合的具体表现肯定是不同的。不懂这点,只晓得背熟理论,行为就会与理论相悖。其实,这段主要阐明的是“知行合一”,即理论的正确使用。“失街亭”是最典型的不能正确使用理论的例子。

  “知行合一”本是学理论的原始动机,因为学理论本来只有一个目的,学以致用。后来有了两个目的,一个还是学以致用,另一个是当教授,而随着脑体分化,后一目的的人越来越多。当教授,“知行合一”就不是必然的要求。背熟理论就能名利双收,于是务实与务虚分道扬镳,逐渐出现许多“百无一用”的“书生”。何谓“书生”?知识分子也。知识分子照例应该比常人的能力更强,怎么会百无一用?只有一个原因:知行脱节,知识成了装门面、捞实惠的工具,而干实事的能力还不如文盲。明代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口号,之所以振聋发聩,就是因为知行脱节的时间太久,读书人都忘记“学以致用”这个“初心”,“无用书生”越来越多。

  学经典著作,如要深刻理解,一定要用历史材料加以检验佐证。“善为士者,不武”,应该想想历史上著名的勇士凭什么名垂史册的。荆轲应该是这样的勇士。荆轲凭什么名垂千古?凭武功高强?显然不是。凭胆识过人,凭自我牺牲。初击嬴政未果,说明武功不是超一流的。但他面对秦庭的威严,谈笑自若,而同去的另一武士却吓得说不出话。一击不成,能奋力抓住秦王袖子满庭追杀,足见胆气超群。燕国(现在的北京地区)出了个荆轲,大大提升了地区名声,以致有了“燕赵多义士,慷慨悲秋风”的美誉。

  “善战者,不怒”,首先应该想到被诸葛亮用女装羞辱的司马懿。诸葛亮迫切希望与司马懿硬碰硬干一仗,但司马懿知道打不过,不出战,诸葛亮急了,用了激将法。司马懿被激怒了吗?至少表面很怒!因为全军将士愤恨,强烈求战,统帅不怒,何以服众?但司马懿知道诸葛的用意,心中坦然,但装出气愤,否则将士们会瞧他不起,说他不man。战则中计,但不战,难平民愤,军心必乱。如何解决?司马懿说,必须战,但要请皇帝批准。司马懿是主帅,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原则上是不需要请战的,所以皇帝接到请战表,立刻明白司马懿的用意,便派出监军,坚决不许出战!全军将士没话说了。不久诸葛亮病死五丈原,司马懿不战而胜。注意,“怒”不仅仅指愤怒,而是指所有导致犯错的情感。比如,关羽失荆州,是轻敌所致。骄慢轻敌,跟愤怒一样,也是会导致错误行为的情感。

  “善胜敌者,不与”,应该立刻想到经典的“十六字诀”游击战。十六字诀的核心思想,不就是不要与强敌正面抗衡,可见毛泽东的游击战思想是文化的产物。中国文化已经形成一种思维模式,只要是浸淫于此文化长大的人,其中的佼佼者一定会在实践中创造性应用传统文化的精髓。

  同样,“善胜敌者,不与”也不仅指打仗,也指处理复杂的关系。比如,战国时赵国老将廉颇,看到后生小子蔺相如的官超过自己,很不服,放言要找茬。有一次蔺相如与廉颇在路上邂逅,照例小官要给大官让道,但官大一级的蔺相如却率先退进小巷避让。廉颇后来知道蔺相如不是怕自己,而是不愿将相不和,觉得自己太小心眼,便上门负荆请罪。如果蔺相如不让道,廉颇肯定不会让的,这么一来,哪里还有“将相和”?蔺相如的“不与”,理顺了本来很微妙的将相关系。

  “善用人者,为之下”,能想到的事就多了。妇孺皆知的三顾茅庐不必说了。说一说战国的魏文侯,他想请贤士段干木出来做事,几次拜访,段干木避而不见。大臣都说此人不识抬举,抓来就是。魏文侯说,“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我要他来帮我的人呢?”干脆不乘马车,穿布衣步行去拜访。段干木感动了,欣然出山,出了许多治国的好主意。再如,阿里云的开发者王坚,是马云请来的技术人才。马云每年砸进近10亿搞研发。数年过去,一无成就,王坚被同事当面责骂,说他把阿里赚来的钱都扔水里了,他自己也没信心了。只有马云铁了心支持王坚。9年后,阿里云终于成功,为阿里巴巴带来巨大收益。没有马云的全力支持,阿里云肯定夭折。请问,是王坚成就了马云?还是马云成就了王坚?应该是相互成全,而主导关系的是马云。这就是“善用人者,为之下”的实际例证。

  可见,老子的话都是极其宝贵的经验之谈,是屡试不爽的“九阳真经”,能落实于实践,就能获得成功。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这是本章的总结。老子说:上述行为都属于“不争”,而“不争”的终极含义,是借他人之力为我所用,是利用人、物、情势能给出的有利机会。“不武”,是要利用武力以外的机会;“不怒”,是不让对方利用自己的犯错;“不与”,是不给对方拼损耗的机会;“为之下”,诚心待人,以换取对方竭尽全力的服务。如此行事,哪有不成功的道理?这是古往今来最高的行为之“道”,“配天古之极”。

  如何理解“配天古之极”呢?

  《道德经》讨论的是人的行为怎样才能恰当、正确、有效。老子的结论是“无为”!即人的行为不要根据自己的意图强行改变客体的运行轨迹,要根据客体本身的轨迹顺着来。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顺势而为”。而从人际利益竞争的角度看,“无为”就是“不争”。“无为”不是“不为”,而是“不妄为”,所以“不争”也不是指绝对谦让,而是指不要去争不该争的名利。比如,韩信拜将时,如“不争”,推辞了,刘邦能顺顺当当建立汉朝?韩信认为,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必须当仁不让,做统帅;刘邦认为,要留住这个人才,必须拜将。所以,韩信拜将,对韩刘两人而言,都是恰当、正确、有效的“顺势”行为。再如,三国时许攸献策,使曹操很快打赢官渡之战。许攸老是把自己的功劳挂在嘴上,当众对曹操说:“要不是我,你能得到冀州吗?”有一次出邺城东门时,对左右说,“曹公一家如果没有我,就不可能再进出这扇门了”。这似乎是“争”之极了,结果许攸被杀。曹操因其他事先把许攸关了好几天,如果有人说情,就放他一马,毕竟不是死罪,吓吓他。但好几天无人说情,可见许攸的人缘极差,于是曹操便杀了。

  “无为”是人对待现象世界的原则态度,“不争”是“无为”在人际关系上的原则,而在具体场合,则分别体现为“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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